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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台灣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進行“美容手術”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21-9-22 16:13
標題: 台灣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進行“美容手術”
中新網2月27日電  据台灣“中心社”报导,台灣“卫生福利部”正式颁布,本日起18岁如下制止抽脂、植發、隆鼻、拉皮、削骨及隆乳、割雙眼皮等“美容手術”。

台灣“卫福部”客岁颁布查询拜访显示,20岁如下的未成年举行醫學美容者1年约800例,此中约5%举行侵入性疗程,比方拉皮、隆鼻、抽脂等在分类上属于第三级的“美容手術”范畴。

“卫福部”与外科、皮肤科及整形醫學會會商,针對美容醫學定出三分类,别离是“光電醫治”,如雷射、脉冲光;“针剂打针醫治”,如肉毒杆菌素打针、玻尿酸、胶原卵白;“美容手術”,如隆鼻膝蓋保暖套,、隆胸、植發、抽脂、拉皮、眼袋手術、雙眼皮手術、正颚手術等。

“醫事司长”李伟强说,斟酌未成年的身心成长,青少年還在發育期,是以,划定18交機能性纖維產品,友app,岁如下未成年人举行美容醫學制止项目,并自本日起见效。

李伟强说,未满18岁者不得举行“美容手術”,包含眼部整形、鼻部整形、植發、抽脂、削骨、面部削骨、颅颜重整、拉皮、胸部整形(缩乳及隆乳)。

但美容手術的腋臭醫治及疤痕重整手術,则不包含在制止之列。

李伟强说,若醫師對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举行非醫疗需要的美容手術,违背“醫效法”第28条第4款,处新台币10万元(新台币 下同)以上、50万元如下罚锾,得并处限定执業范畴、破產处罚1個月以上、1年如下或废除其执業执照。

他说,情節重大者,也會废除醫師证书,将来會请处所卫生局增强稽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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